10月31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聚焦了2011年渤海漏油案的宣判,亚洲第一品牌威尼斯澳门人副校长单红军教授接受了该栏目的采访,对案件的宣判进行了解读。
单红军教授解读:
行政调解的时候,对于康菲公司的责任当时是模糊处理的,康菲公司尽管支付了费用,但是不认可其支付的当时的款项属于赔偿款,本案的意义在于,法院用司法判定的形式确认了康菲公司的侵权责任,以及企业应对本次溢油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
案件背景:
2011年6月,位于渤海的我国最大海上油气田——美国康菲石油子公司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合作开发的渤海19-3油田发生重大溢油事故,造成渤海海域6200平方公里的海水污染,并给沿海水产养殖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10月30日上午,以21名河北省乐亭县养殖户为原告的这起海上污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一审宣判。
宣判意义:
这次一审判决的168万元养殖损失赔偿并不是个大数字,但跳出数字来看,这168万元却是海洋环境污染赔偿诉讼的一个重大进步。以往的一些海洋污染纠纷,由于取证维权的难度极大,多数甚至都无法立案,此次案件的审理判决,对溢油造成的污染损害进行了认定,对后期的系列诉讼都将形成积极的影响。同时判决也表明,在中国,任何生产经营均应依法合规,无论是中国公司还是外国公司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